远程鉴定查体第一例——开启司法鉴定新模式
作者:苏州同济司法鉴定所发布时间:2025-02-21
我所接受浙江省某人民法院的委托,对刘某某与浙江省某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案进行鉴定。2025年1月10日召开医疗损害鉴定会。后经了解,患者目前尚在医方住院治疗,目前存在意识障碍,无法到现场接受法医查体,需鉴定人上门出诊鉴定。经法医研判,此例符合远程鉴定的条件。为减少鉴定费用支出,经释明,医、患双方均同意采用远程查体方式。2025年2月18日医方派出医师在鉴定人的指导下配合协助完成对患者的体格检查。患者家属线上参与见证鉴定过程。此次远程鉴定全程录音录像,过程顺利,符合规范。远程鉴定意义重大,一方面,可以减少当事人的诉累,增加人民群众在司法鉴定获得感;另一方面,为开启司法鉴定新模式总结新经验、摸索新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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