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参与鉴定的苏州非急救转运第一案
作者:苏州同济司法鉴定所发布时间:2022-12-13
患者出院或转院时,确系行动不便或生命体征不稳定时,又不能占用急救资源,所以非急救转运成为救治服务的补充形式。全新模式下的法律纠纷不仅成为人民法院受理的新类型案件,而且也是司法鉴定的盲区。近日,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苏州地区涉非急救转运服务第一案。本案人民法院委托苏州同济司法鉴定所进行鉴定。因不属于严格意义的医疗损害,但又涉及急救专科,同济组织相关学科的医学专家和法医学专家召开鉴定会,讨论、论证,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得到双方当事人的认可,人民法院予以采信。2022年12月6日和10日《江苏法治报》与《法治日报》分别进行了报道。

苏州市西环路8号2-3楼

tj68122098@126.com

0512-68122098

0512-685568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