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同济司法鉴定所
最新动态

全所学习《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适用指导意见的通知

作者:苏州同济司法鉴定所发布时间:2021-01-05

为更好地统一鉴定人对分级标准条款的理解、规范鉴定中执行尺度、解决实践中客观问题,2020年12月30日江苏省司法鉴定协会印发《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适用指导意见的通知。收到通知后我所要求全体法医部人员先自行认真学习,于2021年1月4日组织讨论,结合本所鉴定实际,进一步细化了操作细则。

3.jpg

联系方式
地址:
苏州市西环路8号2-3楼
邮箱:
tj68122098@126.com
法医部:
0512-68122098
文痕检检验部:
0512-68556866

版权所有:苏州同济司法鉴定所 Copyright 2009-2010 地址:苏州市西环路8号2-3楼 电话/传真:0512-68122098

苏ICP备20019364号 技术支持:苏州苏恒网络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