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援助 化解社会矛盾
作者:苏州同济司法鉴定所发布时间:2011-04-25
司法鉴定援助 化解社会矛盾
————记“12·5特大交通事故鉴定”
信息员:杨帆
2010年12月5日4时30分,在常州市武进区湟里镇湟水路段发生一起特大交通事故,肇事者因疲劳驾驶撞倒数辆电动车,致三人死亡、四人受伤,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死伤者家属向武进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求死亡赔偿金、伤残赔偿金、医药费等共计一百多万元。其中两位伤者的伤残赔偿金在进行伤残鉴定后方能确定。2011年3月24日,两位伤者在武进法院道路交通事故民事审判庭朱庭长的陪同下,来我所请求对其伤残等级进行鉴定。因肇事者及伤者家庭经济困难,肇事者无赔偿能力,伤者已花去大量医药费,均无力支付鉴定费用,为及时有效地解决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本所免收两位伤者的鉴定费用,并根据法院要求在一周内及时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目前本案尚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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