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同济再次召开廉洁承诺责任书签约仪式
作者:苏州同济司法鉴定所发布时间:2011-01-25
苏州同济再次召开廉洁承诺责任书签约仪式
为保证国家司法鉴定的公正性,切实增强本所工作人员的廉洁意识,在苏州市司法局鉴定处处长孔祥荣的监督和指导下,“苏州同济司法鉴定所廉洁承诺责任书签约仪式”再次于2011年1月18日16时在苏州同济医院胜利召开。苏州同济司法鉴定所所长郑新元、副所长陈顺康及鉴定所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了本次签约仪式。
首先,苏州同济司法鉴定所所长郑新元宣读了廉洁承诺责任书的内容,内容包括不收取各种名目的红包,不参加各种形式的宴请,保守国家、商业、个人秘密,严格保管和使用鉴定材料,文明礼貌、统一着装等。在和谐庄重的气氛下,鉴定所全体工作人员和郑新元所长签定了廉洁承诺责任书。
接着,苏州市司法局鉴定处处长孔祥荣对本次签约仪式表示肯定和赞扬,并强调廉洁在司法鉴定工作中的重要性,为保证司法工作的科学、客观、公正,发扬司法鉴定人的廉洁之风,签定廉洁承诺责任书是必要之举。
最后,郑新元所长对本所2010年度工作进行了总结。同比2009年度,本所的案件数量和质量、服务态度和沟通能力有所提高,鉴定人的优良作风继续发扬,鉴定助理在各自的岗位恪尽职守。希望鉴定所全体工作人员在新的一年团结奋斗,增强本所的综合能力,争取在2011年取得更好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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