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同济司法鉴定所通过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现场评审
作者:苏州同济司法鉴定所发布时间:2010-05-21
苏州同济司法鉴定所
通过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现场评审
根据苏质技监认便字[2010]97号通知要求,2010年3月27日-28日由江苏省质量监督局的张志远处长、江苏省司法厅司法鉴定和仲裁管理处的唐俊副处长等一行5名评审员和技术专家组成的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现场评审组对我所进行了资质认定的现场评审。27日上午评审组听取了郑新元所长关于我所基本情况的介绍,察看了鉴定的工作现场,安排了包括伤残等级、损伤程度、伪造文件鉴定等 7 项鉴定项目的现场见证。27日下午和28日上午安排了对鉴定人的面谈和考核;召开了座谈会;抽查了主要仪器设备、鉴定报告,质量体系文件、质量记录,并对鉴定机构申请的授权签字人进行了考核。在为期一天半的现场评审中,评审组依据《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机构建立的体系文件以及相关标准、规定、规范,对我所的基本条件和能力均进行了评价,认为我所已符合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的要求,并通知我所已正式通过资质认定的现场评审。
在现场评审会议结束之际,郑新元所长表示:作为苏州市第一家通过资质认定的司法鉴定机构,我们将再接再励,在健全的质量体系文件基础上,严把鉴定质量关,坚持程序和实体公正,从而向办案单位和社会提供更优质的司法鉴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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